2007年1月3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镜鉴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烟草局干部被砍伤于自家楼下,行凶者却与受害人素无纠葛——
凶案幕后主使是个不起眼的人物
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陈玉杰 缪小芬/摄

  2006年12月22日,随着犯罪嫌疑人王伟铨被金华警方从舟山押回,曾引起各方高度重视的“11·19”金华烟草专卖局一处室负责人俞某在家门口被砍的恶性事件终于告破。目前,被害人俞某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涉案犯罪嫌疑人除一人在逃外,其余6人均被抓获。

  月夜遭袭
  去年11月19日晚9时40分左右,金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接警电话骤然响起,报案者称:位于该市金东区的某住宅小区内发生一起凶案,一男子被几名歹徒砍了数十刀倒在血泊中。
  接到报警后,民警快速赶到现场。经查,手腿被严重砍伤的男子姓俞,系金华烟草专卖局一处室负责人。经医生诊断,俞某全身被砍了30多刀,最深处一刀达十几厘米。
  俞妻告诉警方,19日晚9时30分左右,她和丈夫驾车回到某住宅小区自家楼下,夫妻俩刚刚下车,即有4名男子冲过来,“第一个男的用棍打中我丈夫的头,第二个男的随即用电警棍劈头盖脸打他,其余两个则用匕首去砍我丈夫的手和腿”。
  俞妻回忆,刚开始她丈夫还以为是小区保安抓小偷找错了对象,就一边围着车子躲避一边告诉对方自己是小区业主,但那些人还是一句话都没说,追着俞某砍打,直到俞某最后躺在离车子10米左右的地方不能动弹,歹徒还继续用匕首刺他。
  经过20多个小时的抢救,俞某最终被医生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但双手已残废。

  抽丝剥茧
  调查表明,俞某从部队转业到金华烟草专卖局工作后,曾经担任稽查支队负责人多年,非常敬业,因成绩突出还获得过全国烟草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此案发生后,迅速引起各方高度重视。11月20日,“11·19”案件专案组成立。
  警方通过现场勘查和走访,发现此案有这样几个特征:
  尽管俞某身中30多刀,但伤口大部分分布于手足,对方没有置俞某于死地的意思;俞某遭砍打过程中,其妻一直极力阻拦,但歹徒并没有伤及她;歹徒虽然拿走了俞某曾用于挡刀的皮包(包内有部分现金和手机),可在俞某已经倒地的情况下,歹徒还是继续行凶,而不是拿了东西就跑,因此不像劫财行为;而且,该事件事发突然,歹徒目标准确,可以肯定的是,歹徒在实施行凶前曾到俞某所住的小区“踩点”过;歹徒离开时上了一辆停在附近的无牌黑色“本田”轿车,从轿车迅速启动分析,车内应该至少还有一名歹徒。
  种种迹象显示,这应是一起有预谋的报复行凶案件。

  落入法网
  警方分析认为,俞某担任金华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负责人多年,因工作认真负责难免得罪了一些人,那么会是谁对俞某下毒手呢?
  警方一方面围绕那辆无牌黑色“本田”轿车展开大量调查。另一方面,专案组对小区人员、门卫、当天进出小区的可疑车辆及被害人的社会关系都进行了排查。经过侦查,排摸出十余名重点对象,专案组逐人进行正面接触,走访调查,并对其中几名对象进行有效控制。
  在被害人醒后,专案组从杭州请来专家,专家根据被害人及其妻的描述,画出行凶人的模拟画像。警方根据模拟画像圈定了重点对象。与此同时,民警运用多种技术手段,细心甄别嫌疑对象。事后证明,该案主使人之一正是被模拟画像圈定了的重点对象。
  通过一个月的秘密侦查,警方于12月20日获悉了重要信息:嫌犯可能是东北人,现居住在嘉兴海盐,并在海盐露过面。得到消息后,专案组人员立马赶到海盐,在金华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和当地警方的协助下,迅速摸清了4名嫌犯的情况,并于21日凌晨4时在海盐一个饮食店里抓获了正在吃点心的4名犯罪嫌疑人。
  经突击审查,被抓时身带凶器的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叫耿成忠、耿成龙、刘效勋和赵林海,均为内蒙古根河市人,他们对金华“11·19”故意伤害案供认不讳,但并不知道金华方面谁出钱雇凶。
  通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得知耿成忠曾因犯罪入狱,刑满释放后携款来我省,靠在地下赌场放高利贷为业,后叫来弟弟耿成龙及刘效勋、赵林海等“帮忙”。他告诉警方,2006年11月初,他接到朋友丽水人王伟铨的电话,对方要他替朋友去砍俞某,王伟铨的那个朋友愿意出价2.5万元。
  作案之前,嫌犯已随王伟铨到过金华,白天踩点,并跟踪被害人好几天,查摸被害人生活规律。11月19日晚,王伟铨带着耿成龙、刘效勋等人再次来到金华,由王伟铨驾驶租来的“本田”轿车守候在俞某家附近,其余3人则守候在被害人家门口,俞某和妻子回家时,4人持刀、棍一阵猛砍猛打,待俞某昏死过去,王伟铨等人开车直接逃到了海盐。
  12月21日,警方通过一路追击,最终在舟山市将王伟铨抓获。王伟铨供述,雇凶者为金华烟草专卖局原合同工郎卫国,是郎卫国答应给他25000元,叫他雇人“教训”一下俞某。
  案件的发生果然与俞某工作得罪人有关。12月22日凌晨,郎卫国也在金华市区的家中被抓获。

  自作自受
  现已查明,郎卫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刑13年。出狱后,郎卫国进入金华烟草专卖局当了合同工。在此期间,由于待遇等原因,他的心理开始失衡,逐渐与一些贩卖假烟的人混在一起,美其名曰“挣点生活费”。近年来,不愿学习的郎卫国也慢慢掉了队。
  前段时间,郎卫国的亲友在非法买卖香烟时被俞某所在部门查获,而这桩生意郎卫国也有股份。事情查清后,郎卫国受到了单位领导的严厉批评。鉴于他的所作所为,单位原本打算将其清理出去,但考虑到他家庭的实际困难,最终决定将他安排到乡下工作。对此,郎卫国不仅不领情,竟然还提出“上下班要汽车接送、家里有事必须随时回家”等苛刻条件。
  见不能满足这些条件,郎卫国于去年10月选择了辞职。郎卫国觉得,虽然辞职比被人辞退有面子,但毕竟没了工作,他猜测这一切应与俞某有关,从而迁怒到俞某,产生了报复的念头,觉得应该叫人教训教训他。于是,他一手策划制造了这起故意伤害案。